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借款人可申请使用常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正常还贷满12个月且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或使用自有资金(还贷满1个月且每次还贷金额不低于1万元)办理提前部分转账还贷。如果使用常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请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也可以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我的业务—我要还贷—公积金部分转账还贷界面操作。如果使用自有资金偿还,请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还贷银行卡至我中心服务窗口或贷款银行受理点办理;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也可以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我的业务—我要还贷—公积金银行卡直联还贷界面操作。每月15日、20日、2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贷款银行批扣日,银行批扣数据成功返回前不能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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