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积金主题服务 >> 常见问题 >> 内容
住房公积金贷款想要办理提前部分还款,该怎么办理?
发布日期:2024-04-16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借款人可申请使用常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正常还贷满12个月且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或使用自有资金(还贷满1个月且每次还贷金额不低于1万元)办理提前部分转账还贷。如果使用常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请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也可以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我的业务—我要还贷—公积金部分转账还贷界面操作。如果使用自有资金偿还,请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还贷银行卡至我中心服务窗口或贷款银行受理点办理;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也可以登录“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我的业务—我要还贷—公积金银行卡直联还贷界面操作。每月15日、20日、2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贷款银行批扣日,银行批扣数据成功返回前不能办理该业务。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