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热点集锦 >> 内容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户如何转移至单位继续缴纳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4-02-02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户转至单位汇缴,只需新单位经办人办理“转移”、“启封”即可。请单位经办人填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申请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清册》(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下载)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后到单位汇缴受理点办理;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由新单位经办人直接在单位网厅操作。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网址:http://gjj.changzhou.gov.cn/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