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电子信访件详情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住房公积金提取
信件内容: 我在常州工作,住房公积金在常州交的,我户口是河南郑州的,在河南郑州买的有房子,能提取在常州交的公积金吗?
留言时间: 2017-03-16
回复时间: 2017-03-16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在外市购买的住房是您的户籍所在地,请在办妥权属登记手续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您的户口本至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金额为有效证件签发当月之前的余额。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具体我中心服务窗口审核为准。祝您生活愉快。谢谢。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管理处_kfc2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