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热点集锦 >> 内容
我的房屋进行了建造、翻建或大修,房产证上只有我自己的名字,能提取我父母的公积金吗?能取多少钱?
发布日期:2026-04-07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答:如果您的房屋进行了建造、翻建或大修,您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处自住住房每人可以提取一次,且只能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有效文件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产权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加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费用。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仅处理门户网站纠错问题)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