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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枫驿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9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枫驿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6)苏0412破1号),已指定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枫驿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1506193596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枫驿民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6年4月7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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