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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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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持缴存人租房向购房过渡方面有没有新措施?
发布日期:2025-04-07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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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支持租房家庭的买房需求,在距申贷时点12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不影响申请贷款,可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可贷额度。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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