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禄弘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苏0411破57号),已指定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为常州禄弘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建芬为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座10楼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卞文媛、李烁;联系电话:13651501325、1891500152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禄弘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5年11月14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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