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桂城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5)苏04强清3号),已指定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常州正则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林晨、姚加增、林春耀共同组成清算组(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龙锦路1259-1号16楼,联系人:陈律师/孙律师,联系电话:13358188645/1771276717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企业职工请在2025年10月9日前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