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世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5)苏0411破3号),已指定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其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联系人:李洁、殷庭兰,联系电话:13951212435、1811503711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企业职工请在2025年8月8日前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