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苏0413破60号),已指定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和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为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景华路52-3号中景商务中心A座一楼中景地产,联系人:张欢,联系电话:1386105790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5年2月27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0519-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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