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开始首次还贷。办理贷款的同时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的职工,自放款的次月起开始首次提取转账还贷;未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由贷款经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从主借款人还贷银行账户中扣收。每月15日、20日、2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和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贷款银行批扣日,请提前在还贷银行账户备足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