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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聚方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3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市聚方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苏04破13号),已指定江苏金牌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州市聚方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武青北路5号金隆大厦301江苏金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音,联系电话:1531251810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市聚方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4年10月10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3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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