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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伯克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4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伯克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苏0413破24号),已指定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和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关河西路180号恒远大厦20楼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吴小丹,联系电话:1368521199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伯克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4年8月20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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