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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苏0412破39号),已指定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溧阳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龙锦路1259-2号楼15楼,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沈祥霞律师,联系电话:13601590086;刘培根律师,联系电话:1381357137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4年7月28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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