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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灵活就业人员首个公积金个人账户开设
发布日期:2023-09-06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我们这类灵活就业人群也可以缴交公积金了,买房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福州安家落户更容易了!”日前,首个在福州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灵活就业者姜女士高兴地说。

据悉,《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已于本月1日起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我市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凭证,并签订《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不低于福州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10%至24%的区间内灵活选择。当灵活就业人群个人公积金账户累计缴存满24个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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