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 行业信息 >> 内容
重庆首批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发放
发布日期:2023-08-22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2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8月17日、18日,我市首批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分别在重庆农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受理和发放。

据介绍,从事运输工作的黔江区张先生、从事工程工作的万州区焦女士、从事服务工作的巴南区梁女士日前成功办理了46万元、50万元、50万元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同重庆农商行、中国建设银行,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整个受理过程仅用时20分钟左右。

我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于2021年8月正式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保障范围。试点工作开展两年来,全市已有近19万人开户缴存,试点缴存规模居全国第一位。张先生、焦女士和梁女士也第一时间办理了灵活就业缴存,并且都选择了更容易获得贷款的按月或一次性缴存产品。

今年8月,张先生、焦女士、梁女士缴存期满两年,达到贷款条件,在与家人充分选择对比后,三人分别在黔江、沙坪坝、巴南购房,成功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三人贷款额度测算,使用公积金贷款后,相比使用商业性住房贷款,共为他们节约利息支出约26万元,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还款压力。

“我最近在沙坪坝区买了一套套内60多平方米的房子。前年一次性缴纳43750元,今年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到公积金贷款50万元,只贷了公积金,30年还清,每个月还款2200元左右。”焦女士告诉记者。

张先生、梁女士在办理贷款手续后也表示,他们作为没有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前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现在市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后,能跟有单位的职工一样享受同等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节省了不少利息,办理手续也很简单。

据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按照缴存协议约定完成缴存义务,可获得个人最高50万元,夫妻参贷最高1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更可以获得个人60万元,夫妻参贷最高1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支持购买首套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年利率为首套房3.1%,二套房3.575%,利率相比商业性住房贷款有较为明显的优势,能有效降低购房成本。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