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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支持“青春留常”计划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3-04-27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出台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常”实施办法》及其政策解读,引起了不少青年大学生及网民的热烈关注,根据“青春留常、筑梦未来”首次直播及12329等渠道反馈情况,现将部分常见问题回复如下:

1.学生扫描二维码申请通过后,如何获得首次缴存补贴?

答:学生扫描二维码申请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7月初中心将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发放住房首次缴存补贴(请扫描各学校或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提供的二维码后,再扫描申请登记二维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由中心统一在7月初批量为学生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发放首次缴存补贴(若在中心统一设立账户前,毕业生所在单位已经为其设立个人账户的,中心将直接将首次缴存补贴发放至其个人账户内)。

2.扫描二维码申请是在签订就业协议前还是之后?

答:6月24日前,已签订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都可以扫描二维码进行申请。需要提示一下:虽然与在常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没有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申请的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为其设立个人账户及发放300元首次缴存补贴。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应届留常毕业生的申请为其设立个人账户并发放首次缴存补贴后,影响其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影响。由中心统一进行开户并获得首次缴存补贴的应届留常毕业生,其所在单位在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时,办理其个人账户的转移和启封业务后就可以正常为其缴纳,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4.毕业后在常设立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并获得首次缴存补贴后,影响异地缴存吗?

答:毕业生在毕业后开立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并获得首次缴存补贴后,离开常州到异地就业的,可在离开常州前申请封存个人公积金账户,到异地就业后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将常州的个人账户余额转至异地。

5.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规定是毕业生毕业前需与在常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技工类学生没有像高职类学生那样的省统一格式的就业协议书,只有学校、企业、学生签订的三方协议书可否?学生毕业前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替代就业协议书吗?

答:与在常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名单由各院校确认并提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常就业毕业生的认定最终将以各院校申报的名单为准。

6.如何提取首次缴存补贴和留常缴存补贴?

答:首次缴存补贴和留常缴存补贴均可以按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提取(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终止协议提取必须到毕业次年才可办理)。

7.享受留常缴存补贴须满足什么条件?

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享受首次缴存补贴;(2)毕业次年的7月份前在常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一般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

8.未在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可否在毕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公积金个人账户从而享受首次缴存补贴?

答: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在常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常”实施办法》规定,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自主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设立公积金个人账户,依然可以享受首次缴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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