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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长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长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苏0413破43号),已指定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和常州富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常州长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苑一村7幢305室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耿梅花,联系电话:1386111546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长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3年11月9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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