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最新通知 >> 内容
关于常州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苏0413破44号),已指定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和常州富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常州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苑一村7幢305室江苏天择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耿梅花,联系电话:1386111546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3年11月9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