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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鹏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5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鹏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苏0404破申34号),已指定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为常州鹏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号典雅商业广场5幢3楼,联系人:何斌,联系电话:1370150662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鹏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在2023年8月31日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职工如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个人具体建缴信息,可以通过统一客服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或携带身份证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5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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