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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第三化工厂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8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市第三化工厂清算纠纷一案(﹝2023﹞苏0404清申5号,﹝2023﹞苏0404强清16号),已指定江苏融畅律师事务所任晓力、范小霞、朱小玲、朱智明、何梦媛组成清算组,组长为任晓力。(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大道387号中亿大厦F8层,联系人:何梦媛,联系电话:1516114169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市第三化工厂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清算组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3年6月21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分中心(地址: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2楼)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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