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昌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2﹞苏04强清6号),已指定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组成常州昌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由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王俊律师担任清算组负责人,负责常州昌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通讯地址: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五楼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1381508163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昌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清算组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3年4月20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分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2-1号楼2楼)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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