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最新通知 >> 内容
关于常州甲乙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4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常州甲乙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2﹞苏04强清7号),已指定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组成常州甲乙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由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王俊律师担任清算组负责人,负责常州甲乙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通讯地址:溧阳市燕鸣路1号龙泉大厦B座五楼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1381508163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甲乙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清算组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3年4月20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分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2-1号楼2楼)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4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