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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发布日期:2023-09-06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改善缴存人办事服务体验,2023年8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当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在需要出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只需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通过网上申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提交后将自动生成“电子码”。受理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录入“电子码”编号,即可在线查验相关信息,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从缴存人提交“电子码”到公积金中心在线查验相关信息前后不足1分钟,无需缴存人“两地奔波”、无需开具纸质证明,不断改善缴存人办事体验,进一步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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