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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还贷”方式商转公贷款新政运行平稳
发布日期:2023-01-28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元旦伊始,中心印发了《常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创新推出“以贷还贷”方式商转公贷款服务。新政实施半个多月来,总体运行平稳。

一、深受群众欢迎,申请量占比高。1月3-19日期间,全市共受理商转公贷款703笔,申请金额39347.5万元,其中选择“以贷还贷”方式的有692笔,申请金额38891.1万元,笔数和金额均占同期商转公贷款申请总量的98%以上。据了解,仍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的11笔贷款,是因为客户已经筹到资金,且与商贷银行约定的还款日期将近。由此可见,“以贷还贷”方式深受我市职工群众欢迎。

二、流程更加完善,高峰有序应对。《办法》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需提供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该规定使得商转公贷款流程更加完善,同时起到了平谷削峰的作用,解决了商转公贷款量激增窗口压力大的难题。元旦以来,商转公日均申请量54笔,最多单日73笔,最少单日38笔。

三、尊重职工意愿,办理方式变更。元旦前已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都是“先还后贷”方式,借款人需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商转公贷款抵押办妥后中心再放款。为了尽可能地减轻借款人自筹资金压力,中心开放“绿色通道”,允许将“先还后贷”方式直转成“以贷还贷”方式,无需借款人现场申请,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向借款人电话确认,充分尊重借款人自主选择。目前,已有534笔转成“以贷还贷”方式,共计减轻借款人自筹资金压力21883.1万元。

四、节省职工利息,减轻还贷压力。元旦以来,办理的商转公贷款可为借款人节省利息支出近8000万元,户均节省11.3万元。借款人在办理商转公贷款时,可选择办理商贷转商贷,元旦以来,全市共计有428笔商转公贷款选择了办理商贷转商贷,商贷部分共计节省借款人利息支出4055万元,户均节省9.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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