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联合签订公积金司法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明确:双方互相合作,加快逾期清收,开展“法拍贷”业务缩短拍卖回款时间等。
据了解,协作机制运行后,对于公积金逾期还贷的纠纷,将引导贷款人通过青秀区法院在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立的诉源工作站开展诉前调解程序。借款人逾期达3期的,就可以开展专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直接进行司法确认,最快一天可完成;如无法调解,调解工作站出调解函,通过便民通道到青秀区法院专窗,优先立案、优先判决、优先审查、优先执行,“立案—审理—判决—申请执行—回款”程序由原来大概一年的周期,最快缩短到半年。
同时,将公积金贷款引入网络司法拍卖。青秀区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展示拍卖、变卖的涉案房产,并在拍卖公告中明确意向买受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尾款,且明确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资金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中标买受人将相关材料递交给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由中心根据贷款流程受理、审批。
此外,双方还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达成协议。青秀区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符合屏蔽、撤销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依法予以屏蔽、撤销。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应用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等环节,限制相应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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