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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腾虹贸易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1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省腾虹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苏041154号),已指定江苏华东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省腾虹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常州文化广场3号楼9楼,联系人:赵晨皓,联系电话:1806856997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省腾虹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稽查处(地址: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611室)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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