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恒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指定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担任江苏恒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恒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坛分中心(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一路116号住房公积金服务大楼303室)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