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常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次调整对象为2022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在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方面,一是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22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
二是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0800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280元。
三是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范围内,由单位自主选择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缴存比例调整应在每年的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单位已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符合规定的各类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四是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在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额方面,一是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9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
二是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
《通知》显示,本次调整时间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在缴存2022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办理基数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为月缴存额调整,下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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