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8月25日,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调整了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额度两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此次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后,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双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80万元贷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单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50万元贷款。
调整可贷额度:可贷额度由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该项政策需要注意,可贷额度不能超过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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