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 行业信息 >> 内容
苏州灵活就业人员可缴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苏州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消息,在国内率先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

据《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421日起,苏州大市范围内正常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照企业全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准,并按年度基数调整文件的规定调整缴存基数。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以在参加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入学、入医时按规定计算得分;长期未使用的,可参照长期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补贴政策在办理销户提取时进行补贴。

该细则落地一周以来,苏州已有3家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并获得通过。常熟市莫城街道圣西家服装商行法人李某及雇工陈某“首吃螃蟹”。

自由职业者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将于720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面向在苏州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自谋职业人员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劳务用工人员等。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悉,苏州是住建部批复的首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6个城市之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