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28日,按照市目标办对各辖市区“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水平”测评的要求,中心副主任戎建伟和城中办、新北办等部门负责人一起,走访了新北区、钟楼区和天宁区区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建设美丽江苏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20〕15号),扎实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水平”考核指标,常州市制定了相应的美丽宜居城市测评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成为18项测评指标之一。
戎建伟副主任代表我中心,分别与新北区常务副区长王宇新、钟楼区副区长苪春祥、天宁区副区长郑亚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会谈,详细介绍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涉及到的各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缴存质量以及举报投诉未建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其中新北区缴存住房公积金 22.48万人,按最低基数缴存6.67万人,占总缴存人数的29.65%;钟楼区缴存住房公积金14.89万人,按最低基数缴存3.96万人,占总缴存人数的38.71% ;天宁区缴存住房公积金11.84万人,按最低基数缴存5.51万人,占总缴存人数的46.54%。就深入落实“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水平”指标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 我中心提出了与各区及下辖乡镇(街道)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设立乡镇住房公积金工作站等建议。
各辖市区分管副区长对我中心妥善处理企业与职工矛盾,将问题尽可能在基层一线调解解决的做法给予了肯定,表示要配合公积金中心做好政策宣传,加强社保协同作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留住人才、积聚城市人口、扩大城市规模等方面的作用。新北区王宇新副区长提出可以加强与行政审批局的合作,在办理企业登记设立时,协同做好新办企业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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