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业内资讯 >> 内容
广州试点住房公积金“按月还租”
发布日期:2021-11-16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新华社广州10月31日电(记者刘宏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该试点在广州市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

按照试点新规,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申请审核通过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直接转入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用于支付租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

新规同时指出,按月还房租业务旨在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生活压力,提供更便利省心的服务,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广情况逐步铺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