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常州紫寅电子电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指定常州紫寅电子电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州紫寅电子电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如有疑问职工请在2020年9月18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地址:武进区外环府路36号2楼205)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向常州紫寅电子电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反映相关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