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鼎润电子(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已指定鼎润电子(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鼎润电子(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如有疑问职工请在2020年9月18日前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地址:武进区外环府路36号2楼205)反映情况,并请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工资单等工资证明材料,以便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向鼎润电子(常州)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反映相关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