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为了确保职工账户信息安全完整和业务办理方便,7月1日起,职工账户设立时需同步采集职工的手机号码。
请各位单位经办人在为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前,注意收集职工的联系信息。单位经办人在线上录入新缴存职工信息或线下填写《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清册》(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专栏”下载)时,务必保证职工信息完整、正确。请各位经办人为职工设立账户后,及时通知职工关注“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完成实名认证。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