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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分中心落实台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0-05-15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促进台湾同胞更好地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积极贯彻常州市《关于深化常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意见》,落实市中心《关于落实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的通知》(常公积金〔2018〕6号)要求,第一时间通过武进电台、武进日报官方微信“今日武进”发布政策信息,在分中心服务大厅、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作站、各受托银行公积金窗口摆放宣传刊物,向企业经办人介绍台湾职工的账户设立、缴存和使用等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为台胞缴存公积金。

截至4月30日,我区共有18家企业为41名台湾同胞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29人,月缴存额为91763.12元,账户总余额为573551.68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1笔,贷款金额30万元,住房公积金用于逐月还贷金额14657.85元;办理购房和销户提取业务7笔,提取金额共计213552元。

后续,分中心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台胞就业的单位主动为台胞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实现应缴尽缴,吸引留住台湾人才,为常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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