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溧阳分中心主任朱启文带队,副主任潘璠和业务科杨物致一行3人到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就有关加强骗提住房公积金防控工作的《检察建议书》答复工作开展对接,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枫和第一检察部主任钱鹏接待交流。
自2019年5月溧阳分中心窗口及时识别并报警一起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以来,溧阳市公检法部门高度重视,相关案件侦察和起诉工作有序推进,对打击此类骗提行为,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起到了严厉的震慑作用。溧阳市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一方面按法律规定推进有关检察工作,另一方面主动从预防违法角度出发,多次与溧阳分中心联系,研究骗提案件发生的原因、防控工作的现状等,从审核机制、信息共享、风险教育三方面入手,向溧阳分中心提出了加强内部防控、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宣传与治理等检察建议。分中心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由分中心负责人牵头,逐项进行梳理,开展改进提升工作。
在双方的交流会上,朱启文汇报了常州市中心领导对办好检察建议的意见,溧阳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分析了骗提案件发生的原因,并从学习培训、岗位职责、部门联动、制度建设、宣传引导等方面介绍了分中心采取的工作措施。杨枫表示检察建议是检察部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在参与社会治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充分肯定溧阳分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答复的工作情况,表示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打击住房公积金违法犯罪的公检法联动。会上,对分中心提出的开展法制教育的建议,杨枫表示积极支持通过检察部门的相关普法资源开展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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