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就应对疫情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支持,近日出台了9条帮扶政策。
对企业——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由企业自主选择。特别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1%,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视同正常缴存。
企业因延期复工未能及时变更、核定公积金缴存信息导致企业错缴的,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延期托收等手段帮助企业做好账户清查、核对。
对职工——
放宽贷款申请时限。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的,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减免贷款逾期罚息。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包括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被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下同)在疫情影响期间未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逾期罚息。对于其间产生的逾期记录有异议的,贷款职工本人或代理人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调整征信记录。
代清偿及贷款延期。2020年2月份达到累计6期贷款逾期的,暂不进行贷款清偿处理;职工确因疫情影响收入来源的,可申请贷款展期。
新冠肺炎列入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范围。
同时,通过“智慧公积金”网络系统方便职工群众办事。2月10日起,开通网上预约和12329热线预约渠道。中心提醒,办理业务时请务必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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