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的决定》(常文明委〔2019〕11号)文件精神,金坛分中心被授予2016~2018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金坛分中心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服务规范,全员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锤炼出一支“业务精、素质高、服务优”的员工队伍,在全区树立了优良的服务形象。
成绩只代表过去,金坛分中心全体员工将以荣誉为新的起点,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标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再创新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