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14日电(韩梦霖)近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据了解,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19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规定执行。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2019年06月14日 09:35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