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常公积金委[2018]3号)要求,为方便您办理提取业务,减少现金提取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中心全面推行提取资金直连支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办理提取业务,提取资金全部采用直连支付方式,即提取资金直接划至职工提供的一类银行卡账户内。提取资金直连支付支持在中行、农行、工行、交行、建行、江苏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八家银行开设的一类账户。
2、为方便顺利办理提取业务,没有银行卡的职工,可选择就近银行网点办理一类银行卡账户。
3、本公告内容自2018年7月16日起执行。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