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结息和转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计算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2018年,我市共有120.63万名缴存职工结转利息4.06亿元,均已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可以通过服务窗口、网上服务厅、微信公众号、12329服务热线等渠道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