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开始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我市此次调整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也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缴存者。
与往年一样,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主要参考上年度缴存者本人工资收入水平来确定。调整后,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980元;缴存基数的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2020元,溧阳市和金坛区均为1850元。与2017年度相比,市区上限上调了2000元,下限上调了1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提高,意味着住房工资的增长,上限上调了2000元,封顶缴存者每月可多缴400-480元,增幅为10.53%。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其中,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缴存者的缴存比例统一为20%;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至于基数调整手续,今年主推网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或已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个人缴存者,均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http://gjj.changzhou.gov.cn)网上服务厅办理。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个人缴存者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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