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数据有没有纳入征信系统?
武汉、天津等部分省市的公积金贷款数据已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征信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苏建金管〔2016〕565号),常州市作为江苏省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报送征信系统的首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于2017年年初正式启动。目前,公积金贷款数据报送征信系统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计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向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届时市民的公积金贷款信息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
注:市民的公积金缴存信息从2007年底开始,由常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报送征信系统,并在个人信用报告展示。
2.公积金贷款报送征信系统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补齐了征信系统在记录反映信息主体房贷状况的短板,既可以帮助各家房贷业务发放机构更加全面准确的了解房贷申请人相关资信情况,也有助于将信贷领域房地产相关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从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由于征信系统的数据报送规则限制,数据报送入库后会导致同一房产对应的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类业务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为多笔,可能干扰房贷审批机构对客户几套房的准确认定。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信息主体可以按照相关流程要求相关银行出具情况说明,快速消除影响。
3.公积金贷款数据报送征信系统的范围是什么?
为兼顾信息报送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存量数据报送向前追溯的截止日为2006年12月31日,在截止日尚未正常结清的全市(含所辖区县)公积金贷款业务信息均会入库。公积金贷款业务种类包括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其中:纯公积金贷款业务信息由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对于组合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各自报送本机构发放的贷款业务信息;对于商转公贷款,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