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业内资讯 >> 内容
长沙:商业贷转公积金贷如何设定抵押
发布日期:2018-11-14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网友“长沙市民”:我于2017年12月用商业贷款买下房子,现在一年时间马上就到了,想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听说必须拿到房产证后才能转,请问究竟如何操作?

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如果您所购房产已经预告抵押给了商业银行且未出产权证,则无法使用本套房产进行抵押,只能使用其他房产进行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本套房)未出产权证,使用他套房抵押的情况,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我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如果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已出产权证,使用本套房抵押的情况,则须办理商业贷款提前结清,解除抵押后,方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