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下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将上调。
住房公积金年度是从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所以包括缴存上限、缴存下限等各项基数的调整,也都是从每年的7月1日开始。公积金的各项基数是和市人社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基本生活费等标准相关的。这些标准每年都会调整,公积金的各项基数也会随之调整。
这次调整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确定的。
这次发布的通知显示,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0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48元。
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月缴存额上限(也就是现行的标准)是5548元,也就是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这次调整后,提高了548元,也就是个人和单位各提高274元。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份通知中还表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将继续延长北京地区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
北京地区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