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7月27日电(任重)昨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骗提套取处理决定书公告,成都29名职工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经调查属于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套取处理决定书”作出将职工个人信息及骗提套取行为纳入不良行为登记、相关骗提套取信息报送工作单位以及责令职工全额退回骗提套取资金的决定。
该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职工应在本次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退回相关事宜。公告自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到期,到期即视为已向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若对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在公告期间及公告到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据统计,成都已有38名职工被责令全额退回骗提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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