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常州市区共有政府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7个,4000多户经适房家庭入住。本月起,飞龙新苑和蓝天新苑的实物型经适房交付满5年,7个经适房小区已陆续达到了上市交易的年限要求。
根据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需上市交易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缴纳相关费用。因此,日前常州市房管局联合常州市财政局、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公布常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指导价的通知》(常房发〔2017〕4号)。
综合考虑保障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经济适用住房新老政策的衔接,从而确定蓝天花园、陈渡新苑、丽华三村续建一期、丽华三村续建二期、景秀世家等5个小区的上市交易指导价维持不变,蓝天新苑和飞龙新苑的上市交易指导价在对小区市场价格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为5500元/平方米。
常州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公布经适房上市交易指导价,主要是为保障家庭在房屋交易后,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提供依据,经适房上市交易的具体成交价格,则由买卖双方确定。
举个例子,如蓝天新苑一套经适房上市交易,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交易价格为8000元/平方米,该小区经适房上市交易指导价为5500元/平方米,而当初经适房购买价格为2800元/平方米,那么差价则为5500-2800=2700元,差价的50%即为1350元。因此保障家庭在房屋交易后,要交1350/平方米的费用给政府。
各小区上市交易指导价(基价):
项目名称 价格 项目名称 价格
蓝天花园 4700元/平方米 陈渡新苑 4200元/平方米
丽华三村续建一期 4600元/平方米 丽华三村续建二期 5000元/平方米
景秀世家 5500元/平方米 飞龙新苑 5500元/平方米
蓝天新苑 55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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