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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重大决策。第三届管委会于2014年成立,成员共22人,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和单位代表组成。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延陵中路21号,联系电话:88127257。

    2014年管委会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2.审议通过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务收支计划的报告;

    3.审议通过201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

    4.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目标责任状;

    5.调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息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补息贷款)的相关规定。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保值和核算。

    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客服管理处、法规内审处(监察室)、计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天宁办事处、新北办事处、钟楼办事处、戚区办事处(在建),武进分中心、溧阳分中心、金坛分中心。现有综合服务大厅6个,其他受托银行服务网点45个。

    2.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陈 慧: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党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

    魏 平: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客服管理处,协管人事教育处。

    钱同春: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归集管理处、各分中心,协管计划财务处。

    方春如: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法规内审处(监察室)、各办事处。

    邵 宏: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贷款管理处、信息管理处。

    3.服务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1

天宁办事处

延陵中路21号四楼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12329

2

新北办事处

晋陵北路298号天安新城市花园29-1幢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12329

3

钟楼办事处

星港路港龙华庭1幢1号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12329

4

武进分中心

武进区外环府路36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7:00(冬)

13:30-17:30(夏)

86520217

5

金坛分中心

金坛市南环一路116号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30(冬)

14:00-18:00(夏)

82823296

6

溧阳分中心

溧阳市体育路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7:00(冬)

14:00-17:30(夏)

87290111

    4.各住房公积金受托业务服务网点(45个)

    地址详见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http://gjj.changzhou.gov.cn/html/gjj/2014/LPQCMPQB_1216/474.html

    5.网上服务:

    (1)网站:常州住房公积金网 http://gjj.changzhou.gov.cn/

    服务内容:

    信息发布——政策规范、业务指南、管理情况。

    网上查询——个人缴存和贷款查询、贷款房源查询、还贷计算、利率对照等。

    网上业务办理——单位为职工开户、封存、汇缴、补缴、基数调整等。

    服务热线——12329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事务办理的电话咨询和指引。

    服务短信——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贷款逾期、利率变动等提醒短信。

    微博——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2648851633)提供我市住房公积金最新信息发布、友情提醒等功能。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截止2014年底,全市实缴单位17097家,实缴职工64.15万人,缴存金额70.55亿元,同比增长13.74%。

    当年新开户单位2622家,新开户职工10.18万人,净增单位2538家,净增职工4.07万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409.60亿元,缴存余额186.2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80%、17.71%。

    (二)提取: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2.53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0.28%,比上年同期增加12.75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223.40亿元,同比增长23.5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人为30万元,两人及以上50万元。

    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3万笔48.9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7%、2.61%,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3.09亿元。

    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89万笔330.55亿元,贷款余额179.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4%、17.37 %、16.85%。年末个贷率为96.17%,比上年同期下降0.71个百分点。

    本年批准发放公转商补息贷款3738户10.35亿元,发放利息补差925.64万元。累计发放公转商补息贷款25.45亿元,公转商补息贷款余额18.68亿元。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638亿元。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0.825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825亿元。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我市个贷率为96.17%,结余资金存款额为零(不包括增值收益专户存款和缴存余额15%的备付金)。

    (五)金融业务委托: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委托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江南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和民生银行共11家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96.61%,比上年同期下降0.2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78601.04万元,同比增长19.9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103.9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4461.65万元,其他收入35.4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42904.74万元,同比增长14.56%。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38071.20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852.9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363.23万元,其他支出617.3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5696.30万元,同比增长27.20 %。增值收益率2.06%,比上年同期增加0.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2837.73万元,计提管理费用2329.54万元,计提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529.03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244.57万元,累计提供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8737.4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229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8.59万元,公用经费107.10万元,用于网点建设、改进服务等专项经费752.9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5.73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03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净增贷款余额的1%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60914.5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3.40 %,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09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4年底,未发生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3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69%和13.74%。

    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0.26%,国有企业占0.96 %,城镇集体企业占0.82%,外商投资企业占2.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3.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6%,其他占8.66%。

    缴存职工中,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划分,低收入群体占62.28%,中等收入群体占33.02%,高收入群体占4.70%。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94.4万笔42.53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3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5.33 %,租赁住房占0.15 %,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6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1.83%,离开本市提取占26.41%,出境定居占0.05%,其他占11.7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8.76%。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贷款利息支出9.36亿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38.51 %,90-144(含)㎡占55.04 %,144㎡以上占6.45 %;新房占70.03 %,二手房占29.97 %。

    贷款职工中,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划分,低收入群体占51.92%,中等收入群体占43 %,高收入群体占5.08%。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市共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4.4亿元。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筑面积共11.02万㎡,可解决1751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9.55%。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中心共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4条,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3条、管理动态20条和其它类信息73条。

    (二)缴存基数调整:

    1.缴存基数的上下限: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均比上年度增长12%左右,即缴存基数上限为15620元;缴存基数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1660元,金坛市和溧阳市均为1440元。

    2.缴存比例:2014年度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

    3.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收入,缴存比例统一为20%。

    (三)存贷款利率调整

    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60%调整为2.35%;下调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原年利率4.00%调整为3.75%;5年以上贷款由原年利率4.50%调整为4.25%。自2014年11月22日(含2014年11月22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2014年11月22日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按原利率执行,从2015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

    2014年5月,经管委会批准同意,我市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至60万元。

    (五)服务改进情况

    1.2014年1月1日起,中心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归还通过网银直接打入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全年通过直联业务直接支付职工提取、放贷、还贷资金16万笔、27亿元。

    2.自2014年1月1日起,职工办理个人提取、贷款等业务不需提供复印材料。

    3.全年中心6个服务大厅为单位职工办理各类业务330.36万笔。12329服务热线年呼入总量达到25.7万人次,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回答咨询4100笔,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电子对账单、基数调整培训、贷款逾期提醒等服务短信2.37万条。

    4.全市新增网上单位缴存登记、缴存金额和人数变更的有3057家,年底全市已开通网上业务单位9602家,覆盖职工47.97万人,分别占全市缴存单位和职工的50%和79%。

    5.自2014年10月9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不再向职工收费。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31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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